中華民國海上救生協會辦理教育部體育署第19012期救生員資格複訓檢定

中華民國海上救生協會辦理教育部體育署第19012期救生員資格複訓檢定

一.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海上救生協會

二.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檢定日前12月19日止。 連絡電話:李教練TEL:0933-156258

三. 報名方式: 電話洽詢,親自報名

四. 檢定時間:108年12月29日下午1500~1730

五. 報名資格:

(一)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救生員資格檢定之辦法第4條規定,申請救生員之資格: 申請救生員之訓練,應為年滿十八歲之自然人。

(二)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救生員資格檢定辦法第6條規定,申請救生員資格之訓練: 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

一、國民身分證、護照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

二、無違反前條規定之切結書及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申辦作業資 訊,連結如右:https://www.npa.gov.tw/NPAGip/wSite/np?ctNode=11725

六.報名程序:

(一)檢定資訊: 本會網站公告訓練日期、地點、訓練內容及檢定程序;受訓人可網路報 名或現場報名。

(二)地 點︰海龍戰技館游泳池。 金門縣金湖鎮料羅里140號。

(三)證照︰檢定合格者,由本會發給「體育署救生員證」證書。

(四)費用︰救生員資格複訓訓練費用:3000元;含證照費:200 元。

(五)時間 : 108年12月28日,12月29日全天(計16小時)

七、檢定時間:中華民國108年12月29日下午15:00時。

註:檢定日前須繳期下列證明,未繳齊者,不得參加救生員檢定。

1. 檢定人員請備1.身分證影印本乙份、2.照片二吋1張、3.良民證、4.健康檢查表、5救生員證、6.救生員安全講習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