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海上救生協會辦理教育部體育署第19011期救生員資格檢定
中華民國海上救生協會辦理教育部體育署第19011期救生員資格檢定
一.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海上救生協會
二.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檢定日前11月08日止。 連絡電話:林教練TEL:0936220637
三. 報名方式: 電話洽詢,親自報名
四. 檢定時間:108年12月01日下午1600~2000
五. 報名資格:
(一)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救生員資格檢定之辦法第4條規定,申請救生員之資格: 申請救生員之訓練,應為年滿十八歲之自然人。
(二)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救生員資格檢定辦法第6條規定,申請救生員資格之訓練: 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
一、國民身分證、護照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
二、無違反前條規定之切結書及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申辦作業資 訊,連結如右:https://www.npa.gov.tw/NPAGip/wSite/np?ctNode=11725
六.報名程序:
(一)檢定資訊: 本會網站公告訓練日期、地點、訓練內容及檢定程序;受訓人可網路報 名或現場報名。
(二)地 點︰台北市萬華區青年公園游泳池。 水源路199號。
(三)證照︰檢定合格者,由本會發給「體育署救生員證」證書。
(四)費用︰救生員資格訓練費用:2500元;證照費:200 元。
七、檢定時間:中華民國108年12月01日下午6點。
註:檢定日前須繳期下列證明,未繳齊者,不得參加救生員檢定。
1. 檢定人員請備身分證影印本乙份、2.照片二吋1張、3.良民證、4.健康檢查表、5救生員 訓練合格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