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金門縣海上救生協會第1期教育部體育署救生員新訓班招生
113年金門縣救生員新訓班
一、目 的:推廣水域安全教育、自救技能、救生技術並輔導新訓班取得協會證照後,參加「體育署救生員檢定」取得救生員合格證照。
二、主辦單位:金門縣政府、金門縣立體育場。 承辦單位:金門體育會游泳運動委員會。 協辦單位:中華民國海上救生協會。
三、對象與資格: (一)年滿十八歲以上(須足歲、未滿20需監護人簽章)。 (二)身心健全,具備游泳自救技能。
四、報名時間:即日起至6月17日止。
五、報名方式:打電話報名(電話:(082)321226)或至縣立體育場游泳館櫃台報名並填寫報名表。
六、預劃入學測驗時間:6月28日(星期五)晚上1900-2100(測驗項目:捷泳及蛙泳各100公尺6分鐘內游完)。
七、課程規劃時間:6月29日~7月7日(星期一至五,上課1730-2130; 假日上課0800-1200,1330-1730;7月8日協會測驗0800-1200;課程如有更動依課表為主)。
八、新訓輔導及檢定期間,學員門票及便當自理。
九、檢定場地:金門縣立體育場游泳館。
十、繳 費:總收費4500元。
(一)委員會收費:新訓訓練費3,000元(內含訓練費、器材費、保險費等)。
(二)海上救生協會收費:行政費1500元,通過協會測驗另繳200元證照費。
十一、報名救生訓練檢附資料:
1.二張本人三個月內兩吋脫帽半身相片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報名表
4.訓練契約書
5.身體狀況調查表及切結書。
6.體檢表7.繳費。
十二、訓練科目:(一)靜水救生訓練。(二)器材救生訓練 (三)急救訓練 (CPR心肺復甦術)。
十三、師 資:中華民國海上救生協會教練授課。 訓練結束經測驗及格核發「中華民國海上救生協會」救生員訓 練合格證照。
十四、聯絡電話:金門縣立體育場游泳館(上班時間) 聯絡人 :委員會總幹事李教練,電話:(082)32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