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運動部全民運動署115年度訓練機構教學人員增能研習報名須知。

運動部全民運動署115年度訓練機構教學人員增能研習

依據運動部全民運動署中華民國114年12月31日運授全部字第1140250179 號函辦理。

一、報名資格:運動部全民運動署115年度救生員認定訓練機構所屬救生教學人員。

二、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5年4月30日(四)17:00 截止,逾時恕不受理。

三、報名方式:由各認定機構總會統一彙整推薦表並簽署核章後,於各報名截止日前

       將推薦表寄送至執行小組電子信箱 ( lg2021@ntub.edu.tw )。

    ⚠各訓練機構人員每人每年度限報名一個場次,恕不受理重複報名;另已參加過114年度之教學人員,

       因研習證明效期與115年度相同,請勿再報名。

    ⚠自115年度起,須取得114年度(含)以後之訓練機構教學人員增能研習證明者,始得教授救生員認定

       訓練機構開辦之訓練班急救項目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