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申請認可辦理救生員資格檢定及複訓工作,獲教育部體育署於105年7月28日臺教體署全(三)字第1050022388B號函,准予發給認可證書有效期限四年,得以辦理救生員資格檢定及複訓工作。 «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