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會110年5月16日舉辦花蓮區第21002期救生員新訓班,訓練時間為110年5月16日~5月29日每日下午6點30分至10點30分。報名截止日為110年5月12日止。
一、報名資格:
1.依據教育部體育署與救生員訓練機構約定事項規定,參訓者願依教育部體育署救生員訓練
機構約定事項規定接受訓練,立有切結書,得參加本次救生員訓練。
2.結訓取得訓練證明,如欲報名救生員檢定須注意下列事項,依據教育部體育署救生員資格
檢定辦法第五條規定,應檢人曾犯下列罪名之一且經法院判決確定者,不得參加教育部體育署救生員之檢定:
1.犯傷害罪章。但其屬過失犯,不包括之。
2.犯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之遺棄罪。
3.犯妨害性自主罪章.妨害風化罪章及妨害自由罪章之罪。
4.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
5.犯殺人罪。
二、重要日期: 事項 日期 備註 簡章公告 即日 網路公告 報名 5/12 止 限額40名,
逾期不予受理報到 5/16 18:00攜帶個人泳具至花蓮縣立泳池。結訓測驗 5/29 各單項.綜合測驗 證書發放
5/30 可自取或郵寄。
三、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 5月12日,限額40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受理報名
人數若不足15人,本會得一方 逕行取消本次訓練活動,倘延期舉辦將另行公告,已受
理報名者其效力不影響,無法延期者得全額退費。
四、簡章公告:報名簡章以網路方式公告,網址如下:中華民國海上救生協會:http://www.mla101.tw
五、報名手續:
(一)報名一律採通訊方式辦理,報名資料未齊全者,不予受理報名,亦不退件。
(二)請以正楷詳細填寫簡章所附報名表等資料(附表一),浮貼本人最近三個月內二吋
脫帽正面半身相片,照片背面請書寫姓名以免遺失;共一式二張、身分證正面與反
面影本各一份,貼妥於報名表。
(三)報名費可用臨櫃匯款、ATM轉帳方式,如上圖帳號-匯報名費合計為:新台幣捌千元整。
(四)報名所需各項資料表依下列順序整理並固定後,平放裝入信封後,以掛號方式郵寄至
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72巷16弄1號1樓 中華民國海上救生協會收,
請將下列資料依順序裝袋,以迴紋針夾於左上方,順序如下:
1.報名表 2.健康諮詢表 3.體檢表(醫療機構三個月內) 4.新訓契約書 5.匯款資料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