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海上救生協會辦理教育部體育署第19007期游泳池救生員資格複訓檢定

中華民國海上救生協會辦理教育部體育署游泳池救生員資格複訓檢定

一.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海上救生協會

二.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檢定日前09月30日止。

三. 報名方式:簡教練TEL:0926-303260,親自報名

四. 檢定時間:108年10月12日下午1330~1700

五. 報名資格:

依據「救生員資格檢定辦法」第九條規定: 救生員證書有效期間為三年,經累計十六小時以上

複訓且合格及取得第十條第二款參加 安全講習活動證明文件者,於效期屆滿一個月前至六個月

內之期間,得申請證書效期之 展延,每次展延期間為三年。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救生員資格檢定辦法第6條規定,申請救生員資格之訓練: 應填具申請書,並

檢附下列文件:

一、國民身分證、護照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

二、無違反前條規定之切結書及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申辦作業資 訊,連結如右:https://www.npa.gov.tw/NPAGip/wSite/np?ctNode=11725

六.報名程序:

(一)檢定資訊: 本會網站公告訓練日期、地點、訓練內容及檢定程序;受訓人可網路報 名或現場報名。

(二)地 點︰雲林縣北港鎮立游泳池。 雲林縣北港鎮太平路1號。

(三)證照︰檢定合格者,由本會發給「體育署救生員證」證書。

(四)費用︰救生員資格複訓檢定費用:2800元;證照費:200 元。

七、檢定時間:中華民國108年10月12日。

註:檢定日前須繳期下列證明,未繳齊者,不得參加救生員檢定。

1. 檢定人員請備身分證影印本乙份、2.照片二吋1張、3.良民證、4.健康檢查表、5體育署 救生員證、6.救生員安全講習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