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度體育署救生員資格檢定公告

106年度體育署救生員資格檢定

中華民國海上救生協會辦理教育部體育署游泳池救生員資格檢定

一.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海上救生協會

二.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02月20日(星期一)止。 連絡電話:李教練TEL:0933-156258

三. 報名方式: 電話洽詢,親自報名

四. 報名資格:

(一)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救生員資格檢定辦法第4條規定,申請救生員之資格: 申請救生員之檢定,應為年滿十八歲之自然人。

(二)依據教育部體育署救生員資格檢定辦法第6條規定,申請救生員資格之檢定: 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

一、國民身分證、護照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

二、無違反前條規定之切結書及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申辦作業資訊,

連結如右:https://www.npa.gov.tw/NPAGip/wSite/np?ctNode=11725

五.報名程序:

(一)檢定資訊: 本會網站公告檢定日期、地點、檢定內容及檢定程序;應檢人可網路報名或現場報名。

(二)地 點︰ 桃園市立游泳池,地址:桃園市中壢區中平路30號。

(三) 證照︰ 檢定合格者,發給「體育署游泳池救生員」證書。

(四)費用︰ 游泳池救生員資格檢定費用:1500元;證照費:200 元。

六、檢定時間:中華民國106年3月4日(星期六)下午1500-1800。

註:檢定日前須繳期下列證明,未繳齊者,不得參加檢定測試。 

1.受檢人員請備身分證影印本乙份、2.照片二吋2張、3.良民證。4、水上救生受訓證明(本會訓練者免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