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海上救生協會辦理教育部體育署本會第18004期開放水域救生員資格檢定
中華民國海上救生協會辦理教育部體育署開放水域救生員資格檢定
一.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海上救生協會
二.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檢定日前11月10日止。 連絡電話:李教練TEL:0933-156-258
三. 報名方式: 電話洽詢,親自報名
四. 報名資格:
(一)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救生員資格檢定辦法第4條規定,申請救生員之資格: 申請救生員之檢定,應為年滿十八歲之自然人。
(二)依據教育部體育署救生員資格檢定辦法第6條規定,申請救生員資格之檢定: 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
一、國民身分證、護照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
二、無違反前條規定之切結書及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申辦作業資訊, 連結如右:https://www.npa.gov.tw/NPAGip/wSite/np?ctNode=11725
五.報名程序:
(一)檢定資訊: 本會網站公告檢定日期、地點、檢定內容及檢定程序;應檢人可網路報名或現場報名。
(二)地 點︰花蓮縣秀姑巒溪秀姑潄玉流域。
(三) 證照︰檢定合格者,由本會發給「體育署開放水域救生員」證書。
(四)費用︰ 游泳池救生員資格檢定費用:2500元;證照費:200 元。
五、檢定時間:中華民國107年11月22日(星期四)下午1300-1700。
註:檢定日前須繳期下列證明,未繳齊者,不得參加檢定測試。
1.受檢人員請備身分證影印本乙份、 2.照片二吋2張、 3.良民證。 4、水上救生受訓證明(本會訓練者免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