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訓練

潛水安全

潛水簡介

前言

潛水活動可以說是現代流行趨勢,隨著科技的進步與潛水器具的改良,進行這種潛水活動日益安全而且容易,所以每年全世界有成千上萬的潛水新秀,從老年到少年的人口都不斷在成長中,國內亦是如此,特別是 政府的一些單位更是為了任務的需要,特別的培養著許多的潛水人員,已備需要時能夠勝任該些特殊的任務。

潛水員必備之先決條件 如欲從事潛水活動,應先具備下列基本先決條件:

身心健康
水中之環境及劇烈之運動,會使潛伏性疾 病表面化,致原患疾病者之症狀惡化。故欲進行潛水活動者,絕對需有健康之身心。
基本游泳能力
潛水時須穿著特殊裝備,以便於水中活動。具備游泳能力者,在裝備流失、故障時, 能有更多之機會返回安全處。一個具備基 本游泳能力之潛水者,較水性不佳之潛水 者在進行潛水活動時,會有更大之發揮、 較佳之成就及更多之安全與保障。
接受正式完整訓練
潛水有關之知識與訓練水中之物理變化與陸地不同,會直接或間接影響人之生理而產生各種變化。由於生理上變化所引起之各種障礙會產生各種症狀。為避免因潛水而致生理之不適或嚴重傷害,一個欲進行潛水活動者,必須接受正式及完整的訓練,尤其是水肺潛水。

潛水之定義

由於科學與技術進步,潛水裝備也隨之日新月異,趨向精簡與安全的現 代化要求,以使潛水者能靈巧、方便地使用。依裝備之配載,可將潛水 區分為兩種基本形態。

浮潛(SKIN DIVING)
浮潛就是不背負空氣筒,而以自己所能屏息的時間內,在水中潛 游,待體內氧氣用完時浮出水面,經換氣後,再行下潛,亦即所謂 徒手潛水。浮潛意指僅在水面之 淺水區作有限深度的潛水活動。也就是潛者僅配載面鏡、呼吸管、蛙鞋及其他必要之浮潛裝備,而 憑本身的水面上所吸的一口氣, 閉氣潛入水中,做短暫的停留; 待體內空氣中氧將耗盡時,則浮昇至水面換氣,再行潛入水中。
水肺潛水(SCUBA DIVING)
SCUBA 為英文 Self Contained Underwater Breathe Apparatus 縮寫而成,本意為「自足式水中呼吸器」;SCUBA DIVING 即為攜帶自足式水中呼吸器(高壓空氣瓶俗稱為水肺)之潛水,通常皆稱為水肺潛水,亦即攜帶完整潛水裝備的潛水活動。水肺潛水的時間與深度,依潛水員個人身體狀況及潛水裝備之不同而有所不同,潛水時間亦應依照標準減壓時間 表實施。通常,沒有受過更高階的特殊潛水訓練,下潛深度不可超過 30 公尺;欲從事水肺潛水者,須先接受完整正規之訓練,不可冒然行事,否則極易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
浮潛應注意事項(THE GUIDELINE OF SKIN DIVING)
  • 應找尋合格的教練,學習浮潛技能。
  • 保持身體與心理在良好的狀態下從事浮潛活動。
  • 瞭解自己的能力,切勿逞能。
  • 感冒、頭痛時,請勿從事浮潛活動。
  • 穿戴裝備時,應檢查是否妥當之後入水。
  • 請勿戴耳塞或異物潛水。
  • 無基本游泳能力者,切勿穿戴浮潛裝備入水使用。
  • 在不熟悉的環境從事浮潛活動,應先認識環境。
  • 勿做潛深、潛遠或閉氣之競賽。
  • 下潛時,若無法平衡耳壓,絕不可強行下潛以免耳膜受損。
  • 下潛時,在水中的動作,宜放鬆自然。
  • 避免靠近或接觸,不熟悉的生物或物件。
  • 寒冷、疲勞、受傷或感到不適時應即離水上岸。
  • 使用輔助浮具、救生衣及潛水旗幟。
  • 上昇宜緩,同時目視浮昇點的水面狀況,並單手高舉,以防意外。
  • 遵守同伴潛水制度
  • 潛前避免抽菸、服藥、喝酒。

國際潛水旗幟(INTERNATIONAL FLAG SIGNALS)

在水中,開船的人無法看見你,為了安全需使用潛水旗來警告開船的人,讓他們提高警覺,並且遠離潛水地點。有些地區,法律規定潛水時必須 使用潛水旗,而且規定要在潛水旗多近的範圍內活動,也規定所有船隻或滑水者應保持在規定的範圍以外活動。在一些法律沒有特別規定的地 區;像國內,一般的原則是潛水人員應保持在離潛水旗十五公尺的半徑範圍內 ,而船隻等則至少要遠離潛水旗三十公尺到六十公尺。同時, 不可隨意掛潛水旗,除非真正有潛水人員在水中。常見的三種潛水旗幟如下:

國際潛水旗
藍白的燕尾旗。旗子尺寸必須大到最少一百公尺外也能看清楚,為國際 共通之旗幟。屬於國際法規旗幟「A」阿法旗。
美國運動潛水旗
紅底,對角白斜線的方形旗。在美洲被廣泛採用。
國際通用 - 返回船上信號旗
此旗幟為國際通用的「返回船隻」 信號。為國際法規旗幟「P」。喚回潛水員,速回到船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