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訓練
駕駛技術
駕駛技術
- 一、通訊
- 水上摩托車之通訊方法與充氣式救生快艇相同,可配備無線電隨時通話聯繫,或是依海浪救生之旗號、手勢實施。
二、船艇入水
- 由碼頭入水
- 由碼頭入水,需以吊車行之。吊車操作應緩慢,吊帶應以牢靠之活結繫於水上摩托車上,重心要正確。一開始先吊起懸空數公分即可,確定一切穩固後再繼續懸吊作業,將水上摩托車放入水中時要輕,不可重擊水面,用畢吊回岸上時亦同。
- 由斜坡入水
- 由斜坡入水時,水上摩托車應置於拖車架上,並以拖車架尾端為前,拖車架前端要另以繩索確保於岸上穩固之定點以免瞬間滑落水上,然後緩慢滑入水中至水上摩托車可浮起之程度,鬆開船頭之固定繩,再將水上摩托車推離至水面,最後運用確保繩將拖車架拖回到岸上平坦安全的地方。水上摩托車收回時,如情況許可的話,應先運用確保繩將拖車架放入水中,再將水上摩托車推置於拖車架上,先將船頭固定於拖車架上,然後邊調整重心並緩慢拉離水面,一離水面,需先將水上摩托車固定於拖車架上後才可繼續拖至岸上平坦安全地方。
- 由沙灘入水
- 由沙灘入水之步驟與由斜坡入水大致相同,先以拖車架將水上摩托車運至水面上再實施,但有時無法以拖車將水上摩托車移置水面時,則可採人員搬運將其置於水面,一般約需8-10人才較易搬移。
三、上船
- 自碼頭上船
- 從碼頭上船時,先將船身平行靠近碼頭,駕駛員面向船頭,以靠近船身之內側手先握住內側把手,外側手扶於座墊外側,再以內側腳踏上內側船邊甲(底)板上,此時馬上將外側手移握著外側把手,然後外側腳跨過座墊踏於外側船邊甲板上,將重心移至船之中心點。若二人乘坐,則駕駛員應稍向前坐,以使二人之重心位於水上摩托車之中心點上。
- 自水中上船
- 一律由船後登船,先拉住船後方把手,再從船之後方上船,並坐於船之中心點。若有二人在水中時,可一人先幫忙穩定船隻,待一人坐穩後另一人才上船。
- 四、啟動
- 啟動前應確實檢查水上摩托車之進水口及噴水口有無雜物,如有的話要先清除,一般進入水中後,都會將船身左右搖晃數次,以便將船底或進水口處的細小雜物排除,然後駕駛員坐穩於水上摩托車上,裝上安全鎖扣後,將安全鎖扣另一端套於右手腕上,雙手握穩把手後,才按下啟動鈕發動引擎。引擎發動後即馬上鬆開啟動鈕,如無法發動引擎時,不可一直按住啟動鈕,因引擎不發動就沒有冷卻功效,一直按著啟動鈕超過5-10秒,引擎易因高熱而受損,需間隔一段時間讓馬達降溫後再嘗試啟動。船底下方算起須有60公分以上之水深才可發動引擎,否則會將水底沙石等雜物吸入而傷害引擎。
- 五、熄火
- 直接按下熄火鈕就可熄火,緊急時(如駕駛不慎落水)可抽出安全鎖扣令其緊急熄火。無法停止引擎時,可拉出阻風門強制熄火。
- 六、出發
- 先觀察航行路線是否安全後才可加油前進,引擎剛啟動後應先慢速航行2-3分鐘後才可高速航行,除於救溺行動時,絕不可一發動後即高速航行。
- 七、水面航行
- 絕不可在水深少於60公分處航行,以免將水中雜物吸入引擎螺旋葉處造成損壞。航行時,乘員應穩定坐於水上摩托車上之正確位置,並隨時保持平衡及注意前進路線和週遭環境,保持穩定速度前進,不可猛然加速或加至最大之油門,轉彎時應採適當速度,除於救溺行動或依規定訓練時,絕不可作急轉彎之動作。